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公司
更新时间:2024-10-31 09:1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服务类型: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
品牌:联硕
办理时间:1个月
联系电话:15807005755
联系手机: 15807005755
联系人:彭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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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流程:
材料准备完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农业主管部门核查申请单位仓储地址+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做好仓库现场检查的准备
以下行为,会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3、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4、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设立分支机构没有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没有向分支机构的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3)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包装、标签等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农药经营从业人员56学时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十万家农药经销店,超过60%都是小户经营,设施条件、人员素质都不高,很少具备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专业知识。因此,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境内销售农药的农药从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进而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培训主要针对需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本培训教程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课程》,旨在为规范各地方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针对性课程。该教程结合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知识;同时,对应每一种方法的具体技术的应用学习培训在有关章节中加以体现,其中包括主要方法的运用过程的逐一讲解,经典案例的分析,还有对应的思考、实践操作、自己练习的作业。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通过基础知识和实例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深入地了解、掌握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
经营许可证使用区域设限
在《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旦有效期已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农资经销商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农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除限制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取决于个体经销商的经营场所,由省、市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该辖区的县一级开设农资店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到所在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跨省开设门市或者分支机构,需另行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农药经营从业人员56学时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十万家农药经销店,超过60%都是小户经营,设施条件、人员素质都不高,很少具备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专业知识。因此,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境内销售农药的农药从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进而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培训主要针对需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本培训教程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课程》,旨在为规范各地方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针对性课程。该教程结合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知识;同时,对应每一种方法的具体技术的应用学习培训在有关章节中加以体现,其中包括主要方法的运用过程的逐一讲解,经典案例的分析,还有对应的思考、实践操作、自己练习的作业。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通过基础知识和实例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深入地了解、掌握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
1、申请人是否拥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宅基地);如果是租赁其他产权人场所,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是否满五年以上;营业场所与仓储场所是否在受理申请的农业部门同一行政辖区内;
2、营业场所面积和仓储场所面积是否分别达到三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上;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是否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如果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是否有相对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5、是否有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并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房产所在地出具证明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6,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9,山东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推荐意见表
10,经营者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11,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限制使用农药的防护设施、设备等清单及照片,有关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目录
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设有实体店,并在互联网上醒目标注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号、住所及联系方式。在互联网上出现农药产品的,应当醒目标注其所对应的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真实标签图案等信息。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材料准备完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农业主管部门核查申请单位仓储地址+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做好仓库现场检查的准备
以下行为,会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3、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4、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设立分支机构没有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没有向分支机构的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3)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包装、标签等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农药经营从业人员56学时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十万家农药经销店,超过60%都是小户经营,设施条件、人员素质都不高,很少具备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专业知识。因此,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境内销售农药的农药从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进而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培训主要针对需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本培训教程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课程》,旨在为规范各地方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针对性课程。该教程结合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知识;同时,对应每一种方法的具体技术的应用学习培训在有关章节中加以体现,其中包括主要方法的运用过程的逐一讲解,经典案例的分析,还有对应的思考、实践操作、自己练习的作业。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通过基础知识和实例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深入地了解、掌握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
经营许可证使用区域设限
在《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旦有效期已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农资经销商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农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除限制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取决于个体经销商的经营场所,由省、市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该辖区的县一级开设农资店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到所在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跨省开设门市或者分支机构,需另行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农药经营从业人员56学时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介绍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十万家农药经销店,超过60%都是小户经营,设施条件、人员素质都不高,很少具备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的专业知识。因此,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华境内销售农药的农药从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农业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罚。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广大农药经营者的学习需要,进而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本培训主要针对需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具备获得学习培训证明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标
本培训教程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课程》,旨在为规范各地方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提高农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针对性课程。该教程结合农药管理条例解读、农药管理规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合理使用、农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知识;同时,对应每一种方法的具体技术的应用学习培训在有关章节中加以体现,其中包括主要方法的运用过程的逐一讲解,经典案例的分析,还有对应的思考、实践操作、自己练习的作业。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通过基础知识和实例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深入地了解、掌握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
1、申请人是否拥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宅基地);如果是租赁其他产权人场所,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是否满五年以上;营业场所与仓储场所是否在受理申请的农业部门同一行政辖区内;
2、营业场所面积和仓储场所面积是否分别达到三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上;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是否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如果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是否有相对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5、是否有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并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房产所在地出具证明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6,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9,山东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推荐意见表
10,经营者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11,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限制使用农药的防护设施、设备等清单及照片,有关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目录
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设有实体店,并在互联网上醒目标注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号、住所及联系方式。在互联网上出现农药产品的,应当醒目标注其所对应的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真实标签图案等信息。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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