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区热线 15807005755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农药56课时培训代办公司

更新时间:2024-10-31 09:1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品牌:联硕
公司名:南昌联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时间:1个月
联系电话:15807005755
联系手机: 15807005755
联系人:彭小勇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农药经营许可证代办多少钱
如果想要找代办机构自然需要按照自身情况来决定代办费用的问题了,毕竟能够影响代办费用的因素也比较多。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明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5、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6、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管理、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7、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8、农药56学时培训证明。
经营许可证使用区域设限
在《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但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旦有效期已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要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农资经销商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农药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除限制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取决于个体经销商的经营场所,由省、市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到该辖区的县一级开设农资店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到所在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跨省开设门市或者分支机构,需另行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56课时培训代办在线咨询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管理、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依据
1.《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第二十四条: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条
三、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网上申请的,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一、审批条件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3.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
二、申请材料
农药56课时培训代办在线咨询
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6.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9.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农药56课时培训代办在线咨询
以下行为,会被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2、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3、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4、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1)设立分支机构没有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没有向分支机构的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2)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3)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包装、标签等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设有实体店,并在互联网上醒目标注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号、住所及联系方式。在互联网上出现农药产品的,应当醒目标注其所对应的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真实标签图案等信息。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联系方式

  • 地址: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石泉大厦写字楼
  • 电话:15807005755
  • 销售经理:彭小勇
  • 手机:15807005755
  • 微信:pxy1230811
  • QQ:764685971
  • Email:764685971@qq.com